近日,我所收到首都文明委颁发的“2018-2020年度首都文明单位标兵”牌匾,这是我所首次获得该项荣誉。
自2008年起,我所连续12年获“首都文明单位”称号,并于2020年升级创建为“首都文明单位标兵”,同时获得市直机关工委拨付给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经费奖励1万元。
2020年,根据首都文明委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,我所开展了首都文明单位标兵申报工作,从创建工作扎实、道德风尚良好、管理科学规范、工作实绩显著、文化建设突出、社会责任落实六大方面30条分项准备了参评材料。
按照逐级推荐、层层审核、征求意见评选程序,2020年5月,我所赴市规自委参加了2018-2020年度市直机关首都文明单位(标兵)评选表彰考评复核工作会。所领导以“持续深化创建成果 勇当地勘行业‘排头兵’”为题对2018-2020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汇报并现场接受了材料审核。
首都文明办经严格审核、从严把关,确定我所为“首都文明单位标兵”。
此荣誉获得是对我所持续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。多年来,我所立足“科技兴所 人才兴所”发展定位,累计获得国家级、省部级成果奖50余项。近几年,坚持“围绕发展抓创建 抓好创建促发展”原则,着重从“建立一套机制,培育一种风尚,夯实一个基础,提升一项技术,营造一个氛围,履行一批责任”等“六个一”入手,将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。今后,我所将进一步把文明创建工作要求融入日常、抓在平常,引导干部职工践行文明规范、弘扬时代新风,为推动地勘事业改革发展贡献力量。
【背景介绍】“首都文明单位”是由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,用以表彰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,工作实绩和社会贡献突出,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,在首都地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先进单位。“首都文明单位标兵”是在符合首都文明单位标准的基础上,从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单位中择优选拔产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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